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82/2014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1 March 2014.
2. 這是一宗發生於2013年12月14日凌晨時分的銀行爆竊案件, 地點是灣仔莊士敦道宜興大廈地下永隆銀行, 被告人在進入銀行後, 企圖從一部自動櫃員機偷取金錢。被告人因為失業, 在股票市場遭逢虧損, 欠下財務公司債項60,000元, 又需要金錢來照顧母親及兒子, 所以決定前往該銀行偷竊自動櫃員機内的金錢。他選擇該銀行下手, 原因是該銀行只有一部自動櫃員機, 因此, 他相信途人會比較少。在案發日凌晨大約12時50分, 他將一些工具, 包括焊接機、鐵筆、螺絲批、鎚子、繩索等, 放在一個盒內, 然後使用一部手推車, 把該盒工具從家中運送到該銀行。他亦在銀行附近拾起一些卡通盒硬紙, 然後豎起它們形成一個大約5呎長10呎闊的屏幕, 來遮蓋銀行的玻璃外牆和該部自動櫃員機, 好讓他不被途人發現。被告人然後戴著手套, 用螺絲批和鐵筆撬開該部自動櫃員機的金屬外殼, 繼而試圖撬開內裡的夾萬, 但未能成功。當他正在犯案時, 一隊警務人員在當天凌晨1時07分因應銀行防盜警報系統發出的訊號到達現場, 發現被告人跪在該部自動櫃員機前面。被告人向警員訛稱獲公司指派來修理自動櫃員機, 但在警員追問之下, 被告人未能
Cited by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