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771/2020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1. 本案共有11名被告人,當中8名被告人在不同階段承認「暴動罪」或就著「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達成認罪協議。另外,第3、第5及第9被告人否認暴動罪。控罪詳情指他們(11人及其他人)於2019年11月12日,在香港畢打街與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參與 暴動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及(2)條(控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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