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MP 169/2023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9 February 2024.
1. 本案是一宗人身傷害案件。在相關時間内,第二被告人向政府租賃及佔用沙田銀城街46號威爾斯親王醫院職員宿舍E座2樓B室 (「 該處所 」),原告人經第一被告人的安排於該處所工作。2014年11月14日,該處所位於浴室的鹹水管爆裂,導致原告人發生事故 (「 該事故 」)。原告人向第二被告人申索其在普通法及 / 或《佔用人法律責任條例》(香港法例第314章) (「 該條例 」) 下的責任 [1] ,第二被告人爭議該事故是否由第二被告人的疏忽造成及原告人因該事故受傷的程度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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