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370/2020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經審判後被暫委裁判官曾宗堯裁定一項故意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忽略罪 [1] 罪名成立,被判處附帶條件之感化令12 個月。罪行詳情指上訴人於2019年12月24日在其位於紅磡忠孝街的住所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7歲男童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忽略他,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男童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Cited by 9 cases ·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