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C 56/2023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7 September 2023.
1. 申請人被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控罪1)、‘發生意外以致他人身體受傷後沒有停車’(控罪2)和‘沒有報告涉及他人身體受傷的意外’(控罪3)三罪罪名成立(2022年11月23日),原審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把他判囚共15個月和停牌5年(2022年12月19日)。申請人不服,先後就定罪和判刑提出逾期上訴許可申請(2023年3月16日及30日)。在法援署和大律師公會義助計劃均拒絕向他提供協助下,申請人親自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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