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1096/2015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1 July 2016.
1. 本案總共涉及十三名被告人,第一被告人承認三項管理賣淫場所的控罪(控罪一至三);第二被告人承認三項管理賣淫場所的控罪(控罪六至八);第三、第四、第六、第七被告人各承認一項協助管理賣淫場所的控罪(第三被告為控罪九、第四被告為控罪十、第六被告為控罪十二、第七被告為控罪十三);第八被告人承認一項協助管理賣淫場所的控罪(控罪十四)及兩項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的控罪(控罪十五及十六);第九被告人承認兩項協助管理賣淫場所的控罪(控罪十七及十八);第十二被告人承認兩項協助管理賣淫場所的控罪(控罪二十三及二十四);第五被告及第十三被告經審訊後,各被裁定兩項協助管理賣淫場所的控罪罪名成立(第五被告人控罪十一及控罪二十八,而第十三被告為控罪二十六及二十七);第十一被告人在區域法院提訊時已開始缺席聆訊,本席批准控方申請將他所面對的一項控罪(即控罪二十二)分開處理。就第一被告所面對的控罪四及五,第一被告人表示不認罪,控方向法庭申請,將兩項控罪留在法庭檔案內,本席批准控方的申請。第十被告所面對的控罪二十及第十三被告所面對的控罪二十五,控方則不提証供起訴,本席亦予以批準。
Cites 10 cases